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分类
一、建设项目类别划分如下:
基础设施项目:公路、铁路、机场、港口码头、水利、电力、通信、能源基地、国家电网、油气管网、储备库等;
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: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社会福利、公用设施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防灾减灾、文物保护、乡村道路、农村宅基地等;
经营性项目:商业、服务业、工矿业、物流仓储、城镇住宅、旅游开发、养殖、经营性墓地等。
二、生态旅游项目:
以有特色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景观,以开展生态体验、生态教育、生态认知为目的,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必要的相关公共设施建设项目。
三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:
以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》为依据。
四、大中型矿山:
不包括普通建筑用砂、石、粘土等,以原国土资源部《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》为依据,如自然资源部门出台新规定的,按新规定执行。
五、临时使用林地类别划分:
工程施工用地:施工营地、临时加工车间、搅拌站预制场、材料堆场、施工用电、施工通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;
电力线路、油气管线、给排水管网临时用地:架设地上线路、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;
工程建设配套的取(弃)土场用地:采石、挖砂、取土等和弃土弃渣用地,以及堆放采矿剥离物、废石、矿渣、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用地;
工程勘察、地质勘查用地:厂址、坝址、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、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,探矿、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;
其他确需临时使用林地的。